局部放電檢測儀現(xiàn)場試驗規(guī)程要求說明
零標輸入接口:為局部放電檢測儀提供外零標信號,方法為:將試驗電源電壓經(jīng)分壓器降至10V~240V,此電壓輸入至零標輸入端,注意:零標單元的輸入電壓不得超出10V~240V。在試驗電源和局部放電檢測儀電源同相或試驗電源和工頻嚴格同步時,可使用儀器內(nèi)零標,注意校準其相位。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試品放在屏蔽室中,加壓設備和局部放電檢測儀放在屏蔽室外,可有效的防止干擾。
應將局部放電檢測儀遠離試品不少于7米,當遇到基線干擾比較大時,可在局部放電檢測儀與試品間加金屬網(wǎng)狀防護欄。
嚴禁帶電插撥接口,在任何插撥接口時,嚴禁局部放電檢測儀處于開機狀態(tài),應關掉開關再進行插撥接口的操作。
檢測阻抗的接地端應良好接地,以免引入高壓。為了避免干擾的影響,檢測阻抗與試品的連線應盡量短。檢測阻抗則應根據(jù)試品電容量選擇,具體方法參考局部放電檢測儀使用說明書。
校準方波在校準后,一定要摘下連線,以免在測試時被高壓擊穿,而且在撤下后關上電源開關。校準方波是充電電池供電,在無電時,指示紅燈熄滅,方波會不準確,此時應對方波校準器進行充電。
注意:每次充電,應在方波校準器無電時進行(即打開時紅燈指示熄滅),有電時不要充電,充電時間不要過長,一般為10~12小時且綠色指示燈熄滅。有時為了保證充電充滿,可有意打開方波進行放電,然后再進行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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